7月28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结合即将实施的新规,我市各级消防部门将重点对高层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情况进行排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作出明确要求,违规者被责令改正且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其中,《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乌鲁木齐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亚伟说,《规定》对高层建筑物内特别是高层住宅内的电动车充电及规范放置作了禁止性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也提出警告、罚款的具体责罚。规定的施行,将为电动车的消防安全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张亚伟介绍,近年来,各地时有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导致火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电动车既是引火源,又是燃烧物,更是毒气弹。从实验及火灾案例的过程来看,停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车火灾一旦起火,燃烧迅猛,并产生大量的烟气,同时火势会形成烟囱效应迅速纵向蔓延,压缩逃生时间和空间。起火后因为防火门未及时关闭造成烟气进入楼梯间内,平均温度可达370℃,最高温度超过1000℃。因此,电动车若停放、充电不当,造成的危害难以预估。
从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公开发布的电动车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来看,多数电动车火灾发生于充电阶段,起火原因多为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破损、故障等。由于电动车外壳、坐垫等外部构件有大量的塑料、海绵、皮革等易燃物,一旦被点燃将会迅速进入猛烈燃烧阶段,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并迅速蔓延燃烧,造成更大的危害。
另外,电动车火灾亡人事故多发生于多层居住建筑内,电动车违规在楼内充电或充电时未与楼梯间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主要致灾因素。
消防安全无小事。提醒市民不要对生活中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如发现身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与所在建筑管理单位、所在小区物业反映,也可以拨打“96119”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