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新疆将实现4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再加上已经实现的4项“跨省通办”业务,无论你想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是身在异地想要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都不必回到原居住地办理相关手续啦!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了解到,预计今年上半年,新疆将全面完成“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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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建部要求,“跨省通办”服务共计8项,分两年完成,2020年须完成3项,2021年底前完成5项。我区住房公积金系统除按时完成2020年的3项“跨省通办”任务外,2021年任务清单中“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异地登记开户”业务也于2020年底前提前完成。
今年上半年,我区将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异地变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项“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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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跨省通办”业务全面完成后,我区缴存职工既能全部全程网办,同时也能在外省(区、市)业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异地办理,对于外省(区、市)的缴存职工,我区则按照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的方式提供和本地缴存职工一样优质的线下服务,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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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我区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全面启用电子签章,为通过全程网办的方式落实“跨省通办”任务奠定了基础。
依托电子签章,我区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全部上线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自助打印功能。
缴存职工绑定“手机公积金”APP后,选择“异地贷款证明”模块即可自助打印,带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的缴存证明,无须前往缴存地柜台办理,极大地方便了身在外地的缴存职工,满足了缴存职工“一次都不跑”的业务办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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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我区充分依托统一的“智慧公积金”平台,通过统一业务规范、丰富线上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数据融通,启用电子签章等措施使“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更加顺畅。